内容简介:"焚书坑儒"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(公元前213年),一位朝廷的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“郡县制”,要求根据古制,分封子弟。丞相李斯加以驳斥,并主张禁止“儒生”(读书人)以古非今,以私学诽谤朝政。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,下令焚烧《秦记》以外的 焚书坑儒,又称“焚诗书,坑术士”,西汉之后称“焚书坑儒”。 焚书坑儒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。在秦始皇三十四年(公元前213年)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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